我院现有两辆车因使用频率高,行程里程多,车辆状况极差,拟申请报废,特此公示。
1.公务用车:五菱荣光7座面包车(豫C-SR895),该车购置于2009年2月,花费52315.2元,目前已行驶20余万公里。该车长期用于伊滨新院建设,往返于医院与建设工地之间,近年来故障频发,车辆老化,磨损严重,维修费用逐年增加,安全性能极差,严重影响到新院建设工作,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业务用车:南京依维柯救护车(豫C-M0129),该车于2006年10月经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利用日元国债贷款项目调配给我院使用,花费205801.25元,至今已有13年,目前车况极差,废气排放大,根据洛阳市尾气排放标准,此次治理的重点为2013年7月1日以前的柴油车,该车已无法通过年审,应按流程强制报废。
以上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与固定资产科联系。
联系人:杜先生:0379-62212922
李女士:0379-62212618
2019年9月5日
洛阳市第一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