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医院概况 医疗信息 就医服务 院务公开 医院文化 党建园地 主题教育 护理园地 科研教学 健康科普
 
   当前位置:首页>院务公开>通知公告


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骨科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字体【    发布时间:2023/3/3 18:14:00    文章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3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院伊滨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骨科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2月1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洛阳市中医院官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 、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2023年02月21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08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3条,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中: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证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2.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中:投标产品的有效性,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原件的扫描件;

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变更为: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3条,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中: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证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中:投标产品的有效性,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3日17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系人:郭敏

联系方式:0379-62212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


版权所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豫ICP备10025227号-1

西工院区北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三十九中对面)西工院区南院地址:洛阳市九都路7号(定鼎立交桥西)
涧西院区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169号 伊滨区院区地址:伊滨区西棘街9号
服务热线:0379-62212671(西工院区北院导医台)0379-62212928(西工院区南院导医台)0379-64600449(涧西院区导医台)0379-63161066(伊滨院区导医台)
急诊电话:0379-62212120(西工院区)0379-64314999(涧西院区)0379-63359120(伊滨院区)

豫公网安备 41030502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