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净化区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ZBLY-2023-008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净化区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5225.00
最高限价:285225.00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1 | 1 | 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净化区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285225.00 | 285225.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采购为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净化区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3台四管制全空气组合式空调机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3)交货期: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高铁大道与东棘街交叉口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新区医院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工地。
(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获取: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将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3160692152@qq.com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中医院》上发布,采购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212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99781
2023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