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3)0486
2、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伊滨院区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与服务企业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3年9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结合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遴选一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负责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工作;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配送范围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伊滨院区院临床所需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要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4)服务期限:3 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评审专家名单
蔡美丽(组长)、程宇、唐浩国、石留娥、杨娟娟、张如源(采购人代表)、姬春香(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洛阳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0379-62212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艳艳、郭琼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2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