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2026〕18号)要求,我院将严格执行,现就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内容公示如下:
取消现行“心功能测定”等207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心电监测费”等129个心血管系统类价格项目(见附件)。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洛阳市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洛阳市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6年8月31日